广大法院青年干警应当汲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伟力,从周春梅法官先进典型事迹中感悟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对党忠诚、拼搏奉献,在火热的青春中放飞理想人生,在拼搏的青春中成就事业华章。
2021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年仅45岁的周春梅同志因多次拒绝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作为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宝贵精神,绽放青春最美的颜色。
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坚守理想,筑牢政治忠诚。周春梅法官自2003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在从事审判业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的过程中,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在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小事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坚持灯塔领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性意义和时代性贡献,在点滴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在学懂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在真学真信真用上做文章,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强化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定不移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添砖加瓦、架桥铺路。
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坚持原则,恪守职业精神。周春梅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一直坚持共产党人讲原则这一重要品质,在电脑桌面的壁纸上写下“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铿锵有力的大字,和她接触过的领导与同事一致评价她“铁面无私、公道正派”,当事人则赞誉她是“为老百姓说话的好法官”。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曾和乡亲好友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最后甚至以鲜血和生命捍卫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原则底线,践行了不枉不偏、不屈不折的铮铮誓言。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守好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守法院干警的职业道德,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检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标尺,秉持公心、摈弃私心,弘扬正气、杜绝邪气,在大是大非中讲原则,在小事小节中讲纪律,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在新的长征路上把基石打深、把基础打牢,积极履职、踏实工作,实现自身价值。
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甘于奉献,服务人民群众。周春梅法官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毕生价值追求,用心用情接待每一名当事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她坚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顶着严寒酷暑深入农村一线调查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云开庭”方式及时妥善审理案件,防止审理延期。她追求案件纠纷的实质化解,当面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工致残的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时,她并没有一驳了之,而是充分和双方当事人沟通,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面对涉及上百名农民工工资支付难题的案件时,她会逐一听取诉讼代表人的诉求,反复核对账目,确保当事人的每一份付出都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过程中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引导群众放下缠闹怨,心中树起信法律的旗,眼前升起跟党走的旗。
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埋头苦干,不断锤炼业务本领。周春梅法官长期作为审判业务骨干,在专业上求精、在细节上求严、在审判上求实,认真公正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担任审判监督庭“繁案精审”团队负责人期间,善于钻研业务、勇于应对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在大量总结日常办案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32字诀”春梅工作法,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融合,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要求。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应当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发挥“生力军”优势,在劈波斩浪中奋楫前行,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以办实事的工作成效凝聚民心,以破难题的实际举措推动工作,将“小我”融入“大我”,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尽情挥洒汗水,在担当作为中发光发热。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