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判团队组建过程中,要积极采取“以老带新”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如何带、怎样带,才更容易形成工作合力,帮助新晋法官迅速成长为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
基层法院新晋员额法官接手案件,往往不能很快进入角色。除个人审判经验不足,确实需要不断总结积累等自身原因外,笔者以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法院在审判团队建设中,未能很好地实行“以老带新”制度。
“以老带新”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过去,基层法院的年轻同志,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起,都要跟随业务庭里的老法官学习办案,参加各项审判活动,在审判活动中增加办案常识,提高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老法官具有丰富的办案审判经验,面对各种类型案件,会做群众工作,能找到突破口,容易及时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此外,相对来说,老法官还具有较为渊博的人生履历和生活经验,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较好的政治素养,能够针对不同性格和文化层次的年轻同志,因材施教,进行“一对一”传帮带。
在这样的良好氛围中,年轻同志既能学习办案,又能学习做人处世。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实践,年轻法官政治业务素质都有不同的提高,对社会矛盾纠纷特点以及审判规律和审判方法有了比较全面的理解认识,学会了如何做群众工作,处理案件也就更加得心应手。
目前,青年员额法官到岗后,通常会立即进入审判角色,以缓解案件增量较多问题。但是,不少法院年轻法官此前虽然做过法官助理工作,基本了解审判活动过程,但从其办理的审判业务内容分析,还不足以能够处理纷至沓来的各类纠纷案件。以基层法院为例,法官助理的主要工作是法律文书送达、协助制作法律文书和参与纠纷调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居多,部分法官助理虽然对开庭审理和裁判文书写作也有些接触,但难以对审判工作方法了然于胸,对如何办案也很难有系统性地调查研究,其对案件的整个参与度上,显然还不足以支撑对案件纠纷的全面处理。因此,年轻同志被任命为员额法官后,真正独立面对案件涉及的情理法问题,仅靠个人知识和经验积累,很难有效地解决其中的各种社会矛盾。
在审判业务实践中,不断学会处理各类矛盾的方法,是青年员额法官审判工作的制胜法宝。审判团队模式是对法院人力资源配置机制的完善,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必然选择,它是包含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在内的审判力量配置单元,具有相对固定、密切协作和扁平管理等特点。这一模式也为执行传统的“以老带新”制度找到了依据。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应当在审判团队组建过程中,重点考虑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继续发扬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积极采取“以老带新”的工作方法,结合审判团队建设,实行内部新老结合,进一步明确如何带、怎样带,才更容易形成工作合力,帮助新晋法官迅速成长为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