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第十五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通过开拓金融审判新格局助力丰台区“两区”建设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
围绕丰台区“三大重点区域、五大重点领域”建设目标,丰台区法院已出台《关于为丰台区“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两区”建设保驾护航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为“两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1+2”司法保障意见。
该院民三庭副庭长苏洁介绍,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丰台区法院围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专家陪审员工作制定实施规则,组建由顾问委员、专家咨询委员组成的“专家智库”,依托大数据分析加强金融风险预警,推动金融审判司法效果不断优化。
同时,该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化“一团队一企业”机制,走访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等调研金融审判需求,通过发布“靶向式”司法建议,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2020年以来,已向平安保险公司、招商银行等多家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余条。
据了解,丰台区法院深化金融案件诉源治理,建立金融类批量案件治理机制,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元化解体系,吸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提升金融案件专业化调解程度。同时组建金融类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团队,法官、法官助理、调解组织形成合力,对金融类批量案件集约调解,开通金融类纠纷“委派调解+书面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等方式,力争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金融案件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快捷、低成本化解。2021年新收金融案件中,委派调解案件占比达90%以上。
针对辖区科技园内企业众多的特点,该院深化研究金融领域前沿问题及相关案例,积极学习借鉴域外先进司法经验和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金融交易的模式进行区分,对其中合法、创新的予以保护,对以合法形式做掩盖的交易模式予以打击,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作用,为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保驾护航,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