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蔚 梁嘉越 廖诚伟) 近年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的宗旨,善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矛盾作为第一要务。结合案件特点,采取巡回法庭、网络庭审等方式,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法官、当事人可以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参与庭审,从“纵向”和“横向”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善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巧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
高安法院城南法庭下辖4个镇,1个街道。2021年以来,该法庭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444件,已结411件,结案率100.24%(未包含12月份收案),调撤率为52.55%,其中按撤诉处理案件为13件,撤诉案件80件,调解123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在原告徐小乐(化名)与被告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徐小乐母亲陈某与被告徐某离婚后,原告徐小乐跟随母亲陈某生活。后因原告母亲陈某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于是将被告徐某即徐小乐的父亲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抚养费纠纷案件属于家事纠纷范畴,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开导被告,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为被告分析案情。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不需要被告承担抚养费,但现实中徐小乐母亲无法独立抚养孩子。最终,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后,被告主动表示会承担抚养费用,并与原告达成调解,承诺支付原告每月946元的抚养费直至原告成年。
这样的案件不止一例,面对越来越多的案件,法官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从案件本身挖掘出当事人背后的矛盾,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在诉前、诉中、诉后的全过程,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商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城南法庭将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善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巧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巡回审理融入乡间,便民服务温暖人心
“巡回审理”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接地气”的一种审判方式,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在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以及普法宣传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高安市下辖2个街道、19个镇、2个乡和1个垦殖场。乡镇工作是高安发展的一大抓手。城南法庭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多次组织下乡送法、巡回审理等活动。
在黄沙岗镇黄沙村委会审理的原告林某诉被告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林某与被告曾某均系高安市黄沙岗镇黄沙村村民,曾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林某借款85000元并约定利息,后因生意亏损无力还款,林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曾某诉至法院。
城南法庭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后,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本案。此举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庭审期间,原、被告均当庭同意调解。经过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三日内履行完毕。
疫情难阻为民心,网络庭审解开庭难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城南法庭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告知、引导、配合当事人,根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需要,多次采用网络庭审解决“开庭难”问题,确保疫情期间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