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买卖房屋起争端 十七年纠纷终化解
2021-04-15 10:03:42
 

  中国法院网讯(徐帆丽 吴晓维)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感谢浦城法院法官秉公办案,使一起长达17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4月,陆某柳、叶某秀夫妻二人与胞弟陆某樵、弟媳龚某英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卖方陆某樵、龚某英自愿将浦城县某处房屋卖断给买方陆某柳、叶某秀,价款为2.6万元,双方均盖私章确认,且有司法所和所在社区居委会盖章见证,并有3名邻居签名证实。

  签订协议后,陆某柳一次性付清房款,陆某樵出具相应收条后将房产证等原件交付给陆某柳,并将房屋交付给陆某柳使用,但一直未协助陆某柳办理房屋转户变更手续,陆某柳遂将其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未果后,依法作出判决责令被告陆某樵、龚某英协助原告按期办理房屋过户,这起长达17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得以化解。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浦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