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殷都法院通过诉前鉴定化解一起侵权赔偿案
2021-04-25 17:12:13
中国法院网讯(牛浩)“原本以为申请鉴定得好长时间才能得到赔偿,没有想到在鉴定刚开始的时候就把事情解决了,为法院司法技术团队办事效率点赞”。近日,一起侵权赔偿案在鉴定启动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事人之一杜某某忍不住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赞叹道。
杜某某诉安阳市钢城某某机械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杜某某在安阳市钢城某某机械有限公司承包项目工程从事焊架子工作的过程中从高空坠落受伤,先后被送入唐山市人民医院,新乡医学院住院治疗,期间,安阳市钢城某某机械有限公司共垫付医疗费13余万元。杜某某向殷都法院起诉后,被导入诉前调解阶段,针对双方争议部分,引导原告申请伤残等级的鉴定,被告申请因果关系的鉴定。
由于因果关系鉴定案件周期长、费用高,殷都法院司法技术团队本着能让当事人高效、便捷的解决矛盾的初衷,就赔偿问题询问双方是否有意向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向双方陈述鉴定过程中存在的的风险,和调解省时省钱的优势,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在先行垫付医疗费用13余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21万元,本次事故被告赔偿责任终结,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殷都区法院强化矛盾多元化解,大力推广诉前鉴定,通过在鉴定过程中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加大调解力度,使矛盾在诉前鉴定阶段就成功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