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法庭优势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2021-10-30 08:4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建军
 

  新时代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便民”优势,强化“末梢”担当,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众所周知,人民法庭处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因此,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顺应时代发展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不仅要在空间上充分发挥“便民”优势,更要在社会治理上强化“末梢”担当,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广泛开展司法宣传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抓好审执主业,当好高质量发展的“守护者”。人常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跨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着更高的需求。“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掷地有声的承诺,道出了人民法庭的工作宗旨和根本要求,更考验着人民法庭处于社会治理“末梢”的责任与担当。首先,人民法庭要主动把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自觉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强化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繁简分流等方式,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建设平安建设、保障重点工程等工作中的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其次,人民法庭要认真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体察社情民意,找准解决问题的法理、情理结合点,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及时高效、审慎的处理涉及婚姻家事、劳动争议、邻里矛盾、民间借贷、侵权责任、社会保障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闹心事、揪心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人民法庭建成老百姓心目中的一把“公平秤”;再次,人民法庭要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拓宽基层治理途径。

  培养司法能力,夯实依法履职的“基本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民法院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便是这道防线的守门员,其司法能力的高低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实中有的法官背离职业初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机械运用法条,司法理念陈旧,庭审驾驭能力低,不能及时固定证据及认定案件事实……这些情况的发生都是司法能力不足的表现。因此,作为人民法庭的法官,应不断涵养自身的司法能力。一是着力提升政治能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讲政治、有信念作为第一位的要求,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着力提升业务能力。要坚定法律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精通业务知识,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熟悉法律规范,深谙立法精神,熟练法律技能,要始终保持勤奋学习、坚韧不拔的劲头,掌握、领会业务和政策知识,同时虚心向身边的业务骨干、先进代表学习,取长补短,提升自身能力;三是着力提升廉洁能力。廉洁是红线,是底线。法官所掌握的审判权力处于权力集中、利益交织、资源密集的地带,围绕在其周围的各种诱惑与陷阱纷繁复杂,任何时候人民法官都要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创新便民举措,搭建司法为民的“连心桥”。所谓技术,就是指要讲方法,讲手段,尤其是要注重发挥人民法庭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切实当好司法为民的排头兵。一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司法助力,尝试将线上庭审、区块链研发、大数据管理、科技法庭等融入人民法庭建设,让法庭的司法服务更“智慧”、更“快捷”、更“高效”;二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辖区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司法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提示诉讼风险,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三是要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设立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就地开庭调处纠纷,同时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每一位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所谓艺术,就是要掌握规律,懂得变通。人民法庭处在基层一线,办理案件中既要坚持法律原则,又要结合传统公序良俗,善于倾听群众心声,用司法的柔性力量去化解纠纷,引导诚实守信,培植善良风尚,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社会治理关乎人民美好生活,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更关乎社会稳定和谐。基层是社会的单元细胞,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人民法庭的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之根。回望过去,各地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改革,立足当下,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地位,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不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强化社会治理“末梢”的责任担当,让法律成为维护人民利益的福祉,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