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司法+”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2021-08-03 10:51: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长春
“真是太便民了,没想到家门口就把纠纷解决了……”。近日,家住偏远山村的李老汉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李法官感激地说道,这是该院探索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扎实开展为民办事实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泰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方位、多层次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收到良好的成效。
据了解,该院依托“背包法庭”,与14个乡镇、居委会、社区建立多元调处网络,深入景区、林区、库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区治理等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服务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化解纠纷;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建设,发出全国首份“护河令”、“生态修复失信令”、“司法禁林令”,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河中投放优质鱼苗;与29家单位、银行等部门建设惩戒平台,在干部任免、招录、资金支持、项目审批、晋职晋级、年终考评等方面对失信人员给予失信惩戒限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法治氛围;成立党员先锋志愿者服务队,到乡村、社区、街头开展红色故事宣讲、普法宣传、疫情防控、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愁,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以来,该院“背包法庭”就地化解纠纷160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场次,投放优质鱼苗7.5万尾,协助失信审查2000余人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141人次,为群众办实事98件次,提供司法服务50场次。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