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伟大建党精神 涵养高尚司法品格
2021-07-24 09:45: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雷
 

  司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扎实推动学史崇德走向深入,就要引导广大干警深刻把握伟大建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涵养高尚司法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伟大建党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是激励我们不懈奋斗的宝贵精神财富。司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扎实推动学史崇德走向深入,就要引导广大干警深刻把握伟大建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涵养高尚司法品格。

  涵养对党忠诚的大德。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的第一标准,也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忠诚。翻开《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忠诚”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必须作出的庄严承诺。百年来,无数共产党员坚守信仰的高地,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为了党的事业,虽九死而不悔。对党忠诚,早已融入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血脉,早已化为共产党员的自觉习惯。司法工作也不例外,百年来,人民司法事业之所以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根本在于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广大司法人员对党忠诚。历史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工作的 “根”和“魂”,是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最大政治优势。站在新征程上,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同一切弱化、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司法人员要持之以恒涵养对党忠诚的大德,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铸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增强对党忠诚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上、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上,尤其要体现到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忠诚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表里如一、一以贯之。司法人员只有不断涵养对党忠诚的大德,时刻心中有党,才能确保人民司法工作政治方向正确、底色永不褪色。

  涵养为民服务的公德。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百年大党强党,关键在于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赢得了人民强有力的支持。百年来,无数共产党员心坚如磐,为了人民的利益,前仆后继,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付出了巨大牺牲,也赢得了人心。司法工作也不例外,百年来,人民司法事业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性”,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历史充分证明,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是司法工作的力量源泉,巩固红色江山,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作为司法机关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站在新征程上,司法机关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改革,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的解决,司法人员要切实扛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一光荣神圣任务,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恪守公平公正理念,积极主动作为,优化司法作风,“撸起袖子加油干”。要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破解司法难题、克服司法难关,补短板、强弱项、锻长项,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成果更加惠民、举措更加便民,抓实抓细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以多元、优质、高效、贴心的纠纷解决服务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儿上,用实际行动推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司法人员只有不断涵养为民服务的公德,时刻心中有民,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不断提高新时代司法工作的能力水平,让司法工作暖心有温度,才能切实提升人民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拥有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竭动力,凝聚全面依法治国的磅礴力量。

  涵养严于律己的私德。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浇铸而成的,这个“特殊材料”除了铁一般的意志,还包括高尚的道德情操。共产党人要在道德品质上具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有着高于常人的私德。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共产党人高尚品德的养成,自律很关键。百年来,党能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不同时期取得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离不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对自我的严格要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修身律己、怀德自重的崇高风范为一代代共产党人树立了光辉榜样。司法工作也不例外,百年来,人民司法工作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关键在于广大司法人员始终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处处为他人作表率,严格依法办事,为人民群众所信任。历史充分证明,干警队伍建设很重要,司法人员能否做到严于律己直接关乎司法工作成效。站在新征程上,司法机关要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干警队伍,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深化廉洁司法教育,司法人员要常怀律己之心,把修身立德作为工作之基和生活之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断自警自省、慎微慎独,经常性地自查自纠,从小事小节上加强道德修养和品行锻造,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要加强自我修炼、自我提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好实事,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顾大局、讲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断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健康社会风气。司法人员只有不断涵养严于律己的私德,时刻心中有戒,才能无愧于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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