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云出席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作专题发言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增进司法互助与互信

2021-11-30 21:41: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乔文心
 

  11月30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出席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就“上合组织国家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作专题发言。

  刘晓云表示,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上合组织框架下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法院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多项司法解释,不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权的行使,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中国一方面通过缔结多边或双边条约积极促成与其他国家民商事判决互认,另一方面积极拓宽互惠原则的适用范围,促进各国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努力构建开放、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刘晓云介绍了上海法院推动外国仲裁裁决和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相关工作。上海法院始终秉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建立专业化仲裁司法审查审判队伍,从严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严格执行报核制度,尽最大可能维护仲裁裁决的效力。在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上海法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对于与中国签订有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尽最大诚意执行其他成员国的各类司法协助请求,对未与中国签订双边司法协定的国家,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司法态度认定互惠关系,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互惠共识的形成、扩展以及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跨境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国庆主持研讨。吉尔吉斯共和国楚河州行政法院院长阿赫梅托娃·艾努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拉合尔高等法院大法官沙希德·瓦希德、俄罗斯联邦第三商事上诉法院院长安德烈·祖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瓦霍布佐达·沙赫洛作专题发言。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