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裁判中传播司法好声音
2021-05-16 09:00: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贺桂华 江红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着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磅礴的实践伟力。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学深悟透的起点到笃信笃行的落点,从法治化、现代化、体系化出发,打造精品、智慧、示范裁判,在裁判中传播司法好声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着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磅礴的实践伟力。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学深悟透的起点到笃信笃行的落点,从法治化、现代化、体系化出发,打造精品、智慧、示范裁判,在裁判中传播司法好声音。

  一、立足法治化,以工匠精神锻造精品裁判。

  裁判文书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集中展示和最终载体,是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窗口。立足法治化,以工匠精神锻造精品裁判,是传播司法好声音的重要基础。

  建设高素质的裁判队伍。法是公正与善良的艺术。司法公正,离不开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裁判队伍。一是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驰而不息正作风。二是要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紧密围绕司法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政策运用、群众工作开展和舆情引导能力,把好证据采信关、事实认定关、司法程序关和法律援引关,提高裁判的效率和效果。三是要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准确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定位,不断强化公正为民、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率先垂范、示范带头的“头雁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裁判环境,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铸就精品裁判。

  强化裁判文书释法析理。加大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的说理。对争议较大的证据,从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证明力大小、关联性强弱、能否相互印证等方面出发,对证据的认定展开论述。根据当事人诉求、事实理由和证据认定情况,准确分配举证责任。严格运用三段论的推导方式,将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归入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之下,得出裁判结果。在遵循法律逻辑的前提下尊重生活逻辑,运用好法律解释方法,提高裁判的社会效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中,确保事实认定正确、法律思维严谨、释法析理充分、法律援引恰当,法理、事理、情理、文理有机融合。

  二、依托现代化,以科技赋能打造智慧裁判。

  现代科技高速发展,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深度融合、构建司法运行新模式奠定了基础。以科技赋能打造智慧裁判,是传播司法好声音的重要抓手。

  推进减负增能。推广运用要素式审判系统,对道路交通事故、信用卡借贷、金融借款等法律关系相对单一、事实较为明晰的类型化案件,智能分析提取审判规则要素,辅助归纳争论要点、生成庭审提纲。推广运用庭审语音识别系统、线上诉讼、云法庭等辅助系统和技术手段,减负增能。

  实行繁简分流。推广运用文书智能制作系统,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系统自动对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代理词等材料进行文本分析、信息提取,根据文书模板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初稿,再由裁判人员借助说理库、计算工具等完成裁判文书制作。将裁判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完成疑难复杂案件的文书制作,简单速裁,繁案精审。

  确保适用法律统一。推进类案、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推广类案智能推送系统,依托裁判文书数据库为核心的大数据,构建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快速精准地辅助裁判人员从海量文书中检索相似案例,将法律依据、裁判要旨等内容通过一站式主动推送、一站式主动检索的方式,提供给裁判人员。运用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对个案与类案裁判结果进行偏离预警,确保裁判尺度、法律适用统一。

  三、聚焦体系化,以示范裁判助力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司法价值评判、强制规范和教育引导功能,以示范裁判的引领作用,助力构建体系化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是传播司法好声音的重要保障。

  推动健全法律制度。良法方可善治,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依法治理的前提和保证。法律一经制定,便已落后于时代,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鲜活生动的个案,成为发现法律法规缺失不明、规则原则相互冲突等法律制度漏洞的重要渠道。司法裁判中蕴含的事理、法理、情理、文理、价值观,成为完善法律法规的重要来源,为法律制度的健全、依法治理的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

  引领崇法向善风气。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一方面,司法裁判数据库日趋完善,为构建风险评判机制提供了基础。违法后果、违约成本的可视性增强,大量矛盾纠纷消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司法裁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旗帜鲜明地传导出司法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树立起行为规则,激发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效应,倡导诚实守信、规则遵循、秩序维护、创新保护等社会风尚,促进和带动人民群众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决捍卫者。

  助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并非化解矛盾纠纷的唯一方式,往往也不是最佳方式。要以司法裁判的示范效应为引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矛盾解决端口前移,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形成诉前多元联动解纷合力,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大格局,让司法裁判真正回归纠纷解决“最后一道防线”的定位,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司法裁判质效。

  (作者贺桂华系长安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