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学史明理关键 筑牢司法工作根基
2021-04-24 15:50: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雷
 

  司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首先就要抓住明理这个关键,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为什么坚持党的领导、为什么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为什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筑牢司法工作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福建考察时指出,“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学史明理,明理是增信、崇德、力行的前提。要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弄清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学史明理的重要性。司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首先就要抓住明理这个关键,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为什么坚持党的领导、为什么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为什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筑牢司法工作根基。

  学史明理,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司法的领导之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领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坚定对党的领导自信。”坚持党的领导,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探索救国图存的道路,但只有中国共产党历经千难万苦、付出巨大牺牲,领导中国人民赢得了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又领导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时代条件,统揽推进“四个伟大”,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了坚实基础。历史实践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领导核心作用,是风雨来袭时最坚强的后盾。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创造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保持政治定力,才能成功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我们的司法工作之所以区别旧政权老爷式、贵族式的司法,之所以区别西方司法,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真心拥护,关键就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了我们的司法工作始终是人民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了我们的司法属性始终是人民司法,确保了我们的司法人员始终是人民的勤务员。司法机关只有从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心,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才能确保司法工作政治方向正确、理念态度端正,才能确保人民司法永不褪色,才能确保司法工作拥有不竭动力源泉,一往无前、坚毅前行。

  学史明理,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是人民司法的思想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的真理性,增强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性。”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信仰之光照亮百年征程。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先后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审视国际国内新的形势,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对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变革,取得全方位、开创性成就。历史实践证明,党的创新理论是科学的、人民的、实践的、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是闪耀着真理光辉、凝结着智慧精华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没有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和国家事业就会迷失方向、不知所措,我们就难以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一个又一个成绩。长期以来,司法工作之所以能阔步前行,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司法改革之所以目标明确、举措精准,关键就在于有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司法机关只有从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坚定对党的创新理论的信仰,不断从党的非凡历史中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增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才能看清大势、把准方向,才能不断推动司法工作铿锵奋进、行稳致远。

  学史明理,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司法的实践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唯一正确的道路。”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它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8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我国之所以能“风景这边独好”,取得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关键就在于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培元固本、守正创新,不断破除阻碍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自信”,为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注入了强大动力,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引领时代发展的“高速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快车道”。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才能紧跟时代步伐,不与时代相脱节。改革开放以来,司法工作之所以能蓬勃向前,司法事业之所以能蒸蒸日上,关键就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司法工作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而形势越是复杂、任务越是艰巨,做好新时代司法工作,越要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司法工作的光明之路、壮大之路。司法机关只有从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与时代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紧密结合新时代新需要,敢于正视和解决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新时代司法工作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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