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泸溪一涉恶团伙主犯被判15年
2020-12-23 11:29: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吴英
12月21日,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枝、李某生、杨某、李某以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1月22日,被告人杨某枝假释出狱后,重新开始混社会。2017年10月,被害人张某国中标泸溪县洗溪镇欧溪村扶贫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项目造价41.9万元。获悉该工程情况后,杨某枝邀约被告人李某生、杨某一起叫张某国出来谈转让项目。几次商谈后,因张某国不肯转让,李某生按照杨某枝吩咐,言语威胁张某国,后张某国迫于压力,以7万元的价格将该项目转让给杨某枝。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1月初,杨某枝邀约李某生一起开赌场,李某、杨某等人在赌场内负责洗牌、记账、放账。赌场运营期间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营利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枝、李某生、李某、杨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四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杨某枝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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