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昉:以制度打造精品案件

2020-11-12 10:17: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北京法院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努力增强“再审终审”意识和“再审精品”意识。

  一、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充分发挥防错纠错作用。制定案件评查工作办法,对再审改发案件一律开展审判质量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立知立改、立行立改。高院审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情况,并要求各法院针对抗诉反映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召开审委会专题讨论。

  二、着力提升申诉类案件和再审案件审理质量效率,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铁案”。建立跨部门、跨审级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加强案件会商、类案研讨,切实发挥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会诊把脉”作用。制定审判团队管理办法、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裁判文书质量管理规定,创建“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监督、运转高效”的“331”新型审判团队,确立庭前合议等审判流程制度,切实解决合议庭“名合实独”等问题。近年来,北京高院审理的再审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再审或被检察机关抗诉。

  三、着力加强减刑假释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坚决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深刻吸取郭文思减刑案的教训,在全市法院开展“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针对减刑假释审判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问题,研究通过北京市减刑假释工作规定、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文书样式和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解决长期以来减刑假释形式审核、书面审理存在的问题,强化实质审查,建立涵盖减刑案件各个工作环节的证据、程序、实体标准,建立对连续多次减刑的预警和监督机制,确保减刑假释审判公平公正。建立减刑假释与刑事判决财产性判项执行相关联制度,有效解决了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寇昉)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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