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融合法理腾清房 倾心执结租赁案
2020-10-21 15:36:0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原玉红
 

  10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召供销合作社负责人专门带着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张燕法官团队致谢。

  2019年5月25日,沁阳法院对沁阳市王召供销合作社诉卫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9)豫0882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被告签订的承包合同予以解除;卫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腾清其所租赁房屋内所有物品;卫某应支付原告租金17200元。判决后,卫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9月25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涉案房屋的重新修建和装修费用等原因,卫某未自觉履行,沁阳市王召供销合作社于2019年11月2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沁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燕带领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认真调查,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目前,涉案房屋已腾清交付申请人,并将17200元租金执行到位,使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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