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门公开宣判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毛林飞 黄江南)9月29日上午,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对徐椒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骨干成员徐椒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5万元;对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尹学贤(另案处理)伙同金朝辉(另案处理)等人高利放贷,指使徐椒暴力讨债,并通过徐椒发展其他人加入该组织,实施开设赌场、暴力讨债、打压竞争对手等违法犯罪活动,扩大了组织的影响力,形成了以尹学贤为组织、领导者,徐椒等人为骨干成员,并有多名其他积极参加人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尹学贤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39次。
2016年4月开始,尹学贤出资并指派徐椒等人陆续到西安、江苏、上海等地,与当地的“北岸人”(指椒江大桥以北的人)合伙开设赌场,提升赌场规模,固定抽头方式,由赌场统一结算赌资,吸引在当地的台州人尤其是“北岸人”参赌,非法获利900余万元,并通过多次暴力讨债,以及对影响其赌场生意的被害人进行追砍等方式,提高该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该组织及其成员在椒江实施多起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多名被害人因惧怕尹学贤和徐椒的势力,或不敢报案,或在报案后放弃追究,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
2017年后,该组织成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攫取巨额资金,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1.8亿余元,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尹学贤为首的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特征,对各被告人依法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定罪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