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法研究和适用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9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武汉大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周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和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国际法研究和适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为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关于国际秩序和人类前途命运的中国主张,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共同发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更加美好未来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深化国际法治领域合作,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坚决维护和践行国际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国际商事法庭,构建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恪守国际条约义务,坚持多边主义,积极参加国际合作和人权对话,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同时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开拓新路径。
周强表示,要适应新时代要求,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加强国际法研究、运用和人才培养,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厉行法治、促进合作,恪守国际条约,更加重视司法在解决国际争端和纠纷中的作用,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要充分发挥国际法学界的智库作用,拓展学术交流,深化国际司法合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国际法前沿问题研究和对域外成熟立法经验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法治建设发展。要立足长远,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等机制作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主持座谈会。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出席座谈会并致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出席座谈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武汉大学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余敏友,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志雄,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冯洁菡、教授杨泽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邓烈等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湖北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