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执政的根基,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此次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取得战略性成果,再次证明了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蓬勃伟力。司法权由人民赋予、对人民负责,人民法院要站稳人民立场,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法治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
要注重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法院的基本功能是解决社会纠纷、处理社会矛盾。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对司法质效的标准要求越来越严,对司法公信建设的期待也越来越迫切,这不仅从宏观上影响着进入法院的纠纷形态和案件类型,更从微观上影响着法院处理纠纷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手段。社会需求决定司法供给,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的司法新需求,我们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纠纷形态的新变化,把握时代脉搏,体察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司法的核心功能和宗旨目标,不断调整优化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持续探索完善诉讼制度机制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要注重将加强民意沟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加强民意沟通是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民主的关键环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就是要尊重民意、体察民情,从社情民意中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从群众智慧中积极寻求解纷良策,从群众评价中及时发现工作短板和问题。从法官层面而言,要在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既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又兼顾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普遍认同,实现法理与情理、法律与民意的融通。从法院层面而言,应着力构建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通过“三微一端”等融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改进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民主参审权利,积极推进社会多元共建共治,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要注重将司法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作为工作落脚点。人民群众是法院各项工作的最终评判者。法院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就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高效妥善审理执行涉及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切实织密产权保护、人权保障的司法服务网,努力排解纠纷、保护民权、赢得民心。要着力强化司法宣传和普法教育,运用全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共享法治成果。要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法院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全方位、全流程、全时空的诉讼服务网络,全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智慧法院带来的便捷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