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说谎 后果很严重
2020-08-15 09:03: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义涛
 

  近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开出首份“诚信罚单”,并向在庭审中作虚假陈述的被处罚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当面宣读处罚决定书。这是自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后,平远法院首例适用该规定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案件。

  法院针对不诚信诉讼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敢于出击、善于亮剑,不让规范诉讼秩序、宣示法律权威的法律条文沉睡在纸面上,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庭审秩序和诉讼程序,保障守法守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各类民事案件中,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进行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行为一方面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虚假证据的审查也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增加案件审理难度,降低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对于不诚信诉讼,法院需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建立防范和惩戒不诚信诉讼联动机制,进一步营造诚信诉讼氛围。

  法庭是神圣的,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更是神圣的权利。法院本身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之地,国家所制定的一系列诉讼法律法规都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保障当事人能够平等地参与诉讼。正因如此,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地参与诉讼,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法律不容亵渎和欺诈,也容不得半句谎言。诉讼应以“真凭实据”为基础,切不可为了个人其他目的,利用司法为自己“站台”,对诉讼中的案情、证据等作出虚假陈述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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