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洛:强制拘留显威力 以物抵债解难题
2020-08-09 11:40:5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罗颖
 

8月8日,四川省甘洛县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在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的同时,因案施策,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损失,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2015年,四川某挖机公司根据吉克某某的选择,将型号为CLG915D型号的挖机卖给四川某租赁公司,吉克某某遂与该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并约定了首付款项、月租金以及租赁期限,该租赁公司如约购买了租赁物,并交付给被告吉克某某使用,吉克某某仅还款11期后便再未还款,该公司催收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吉克某某偿还挖机公司租金及违约金合计463004.28元。判决生效后,吉克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不愿意说出挖机的下落,甘洛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由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拘留所前需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时间里,法警大队连续3天担负起了对被执行人24小时无间断看守的任务。执行法官也不停歇的与吉克某某做思想工作,表明申请人已经同意,只要他说出挖机下落并完成交付,此事就可以了结。经过执行法官几天的努力,加上强制拘留的强烈震慑,被执行人吉克某某终于同意说出挖机下落,于8月8日带领执行法官和申请人一同前往,完成交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如何让执行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甘洛法院执行团队一直在努力探索,对不同的执行案件既要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又要加强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努力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实现“双赢”。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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