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开庭审理黑龙江海事局原局长王俊波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
2020-08-08 14:04:56
中国法院网讯(李慧)8月7日下午,黑龙江海事局原局长王俊波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剑秋出庭支持公诉。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俊波利用担任黑龙江海事局局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80万元;为他人在人事调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00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车辆和个人、家庭消费。
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指控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方面的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期宣判。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讨,在庭前会议上就案件的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掌握全部证据、确认庭审重点,为提高庭审质效奠定了基础。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庭审节奏把控到位,庭审语言精炼准确,庭审活动程序合法、层次清晰,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发挥了良好的庭审示范作用。
据悉,鹤岗中院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安全、规范、有序地开庭审理,在庭前准备阶段进行了周密安排和精心部署,多次与看守所沟通联络,实时了解掌握被告人身体健康状况;对庭审区域和提审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不留死角;提前三天组织参与庭审全体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庭审期间为被告人全程穿戴防护服并对其体温进行实时检测,对庭审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实现了庭审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转,保障了庭审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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