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大力加强宣传学习,才能让民法典尽快走进百姓心中、融入百姓生活,让民法典成为人人能活学活用的维权武器,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才能确保民法典的顺利贯彻实施,使民法典真正成为定分止争和促进社会繁荣发展的国之利器,实现良法善治。
民法典规定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式法典,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时代法治的里程碑式进步,在中国法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民法典已经通过并即将实施,要充分利用这一时代契机,加强学习宣传,让普通民众充分认识和了解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宣讲活动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集中宣讲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和司法部门,要履好职、尽好责,挖掘民法典的精要所在,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网络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开展民法典的在线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有奖知识问答、民法典直播宣传等活动,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调动参与学习,学法、用法的热情。
加大对“高空抛物追责”“个人信息保护”“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共同债务界定”等民法典亮点、热点问题的宣传学习。让普通民众认识到民法典有很多的亮点和创新内容,是一部以人民权利保障为中心,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社会治理的法典。通过民法典亮点的宣传学习,让每一个普通民众都对这些新的法律规定明确认识、准确理解、烂熟于心,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民意氛围和司法基础。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宣讲民法典知识。要加强宣传媒介的创新,在利用好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直观形象,便于接受和传播速度快的优势,以宣传画、动漫短片等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专家专题讲解、司法案例、实际生活中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
开展好送法下乡活动,实现家门口普法学习。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利用好“一村一律师”“一村一司法宣传员”“警务室”“法治宣传志愿者”等群体资源,宣传普及民法典的基本知识。尤其是各级各类学校要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把民法典的学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中进行抗辩等活动,让普法教育从学生抓起。同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少年宫等活动场所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区,切实强化学生对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加大民法典宣传学习的阵地建设。在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场所,通过集中展示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形成视角冲击,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真正让民法典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诚信观念、法治思维、权利保护意识等深入人心,让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融入到千家万户,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提升国民素养提供治理根基。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学习民法典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人事管理部门要将民法典的学习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培训学习、考核计划,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形成以身作则,严格按法律办事的意识,以自身一言一行影响普通民众的社会行为。
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公信,让法治权威成为引导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有效手段。要规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积极推动法治政府、法治乡村建设,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过程之中要把民法典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各级司法机关要公正严格司法,提升诉讼效率,让司法公平公正成为提高司法公信的航标,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要畅通司法救济和维权渠道,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保障老弱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民法典宣传学习工作,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处在一线的基层人民法庭的窗口作用,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机制,深入辖区以案说法、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各级法院办案法官在办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也要注重释法明理,积极进行民法典内容的宣讲工作,充分利用以点带面的形式,通过当事人一对多的辐射效应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民法典宣传学习配套机制建设。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抓住民法典宣传学习的重点,实现人财力的适度倾斜。开设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和打造专门的网络问答平台,配备专职人员,在免费法律咨询和互动交流中解决广大人民群众遇到的现实法律问题,在解难释惑中宣讲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搭建,畅通司法机关和民众之间的交流沟通渠道,在弘扬公平正义中增强法律的实效性,也提高普通民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提升民法典的宣传学习效果。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民法典的宣传学习有机融合。民法典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与义务纷繁多样,浓缩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司法机关,法院要及时组织开展对全体干警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条文含义、主要内容,在公共司法服务中能够理解准、讲得清、用得好,确保民法典正确有效实施。只有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扬和民法典的宣传学习有机融合、合二为一,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评价、指引的作用,以公正的裁判实现对社会风尚的引领,促使法理和情理相互交融,让公序良俗生根发芽,才能提高普通民众的法律素养,形成法治观念,共同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论述的: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作为百科全书的民法典,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传学习。只有大力加强宣传学习,才能让民法典尽快走进百姓心中、融入百姓生活,让民法典成为人人能活学活用的维权武器,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才能确保民法典的顺利贯彻实施,使民法典真正成为定分止争和促进社会繁荣发展的国之利器,实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