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化解纠纷 海南高院推动多元解纷地方立法
2020-06-23 08:25: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春萍 侯俊杰
近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条例》是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建议下启动的。
《条例》分为总则、职责分工、纠纷化解机制、保障与监督、附则等五章四十九条。在构建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方面突出了化解主体多元化、联动化和化解途径的多样化,实现了诸多制度创新,比如明确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定了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设立主体、案件受理范围、调解员任职条件等,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活动。同时,规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为化解纠纷提供志愿服务,鼓励心理工作者参与化解纠纷志愿服务,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服务。
《条例》还探索建立专业化和综合性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在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旅游、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集中的领域,建立专业化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性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整合政府、司法、仲裁、公证、人民调解等化解纠纷力量,为化解纠纷提供便利条件。
据了解,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两个月后,海南高院便着手推动条例立法工作,深度参与了条例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改工作,提出了具有海南特色、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创新思路,使条例内容更贴合海南自由港建设的司法需求,是司法助推立法的典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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