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工作座谈会。该旗14个调解组织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振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随后,与会人员对下一步如何开展调解工作及各调解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
该旗政法委副书记王权表示,基层调解组织是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调解组织中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并针对各调解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各调解组织要加强组织管理。要遵循法治规律和纠纷化解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和更新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解纷服务,切实提升调解工作效率。二是深刻认识第三方介入化解矛盾的必要性。充分发挥第三方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走出一条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协同治理的新路子。三是突出诉源治理。关口前移,明确矛盾化解的重心在乡镇和嘎查村,确保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巴图作总结发言时强调:人民调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群众纠纷大多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一是要深刻认识多元解纷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群众矛盾,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要为民务实,用实际业绩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各调解组织涉及面广泛,调解组织成员都工作在各行业第一线,深刻了解行业内情、地方民情。因此,要发挥好调解组织的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强化沟通联络,共同开启各类纠纷“大调解”模式。各调解组织要加强与法院和其它解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做好与基层党组织、公安、检查、司法、自治组织的对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根据纠纷类型和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并指派专人开展联络工作,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会后,该院干警向与会人员演示了线上调解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