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决定开展2020年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通知》明确了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对“全国优秀法院”主要从政治表现、工作业绩、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对“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主要从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通知》强调,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群众满意。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
《通知》明确了表彰数量和推荐程序。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表彰数量分别为85个、100名和200名。《通知》要求,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严格政治审查和纪律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新闻媒体上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动员,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带病推荐”。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勤勉尽责、担当作为,崇法尚德、公正为民,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举办3届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集中树立和宣传了一批法院系统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