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免费送”蒙住了双眼
2020-06-05 10:02:33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郑云天
 

  “只需加好友、转发朋友圈即可免费领取到价值不菲的水果……”宁波慈溪警方侦破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免费送榴莲为幌子诱骗受害人刷单,最终涉案金额竟高达3800多万元。

  骗子在抛出“免费领商品”的诱饵时,前提条件是让网友将信息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是发布到许多微信群里。这就导致虚假诈骗信息呈现几何级数的传播,把潜在的受害人从网友中筛选出来,并使他们最终掉进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

  要想遏制这样的骗局,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必不可少,但是公众与微信平台也要与时俱进,对新的骗术有所了解,避免轻信,加强防范之心,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对个人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能因为自己的“无心之恶”而把朋友置于被诈骗的境地。

  其实,类似的骗局能够成功,并非只因消费者贪图小便宜。有人会相信这种免费领水果的事情,是因为在过去几年中,有不少商家确实靠这种“赔本赚吆喝”的营销方式打开了市场,所以有些消费者在潜意识里逐渐接受了这种营销推广模式,对类似骗局的警惕就降低了。骗子看到人们习惯了社交媒体上的“免费营销”,便利用这种心态钻空子非法行骗。

  微信作为国内社交巨头,有责任维护自己平台的安全与商誉。近年来,微信与商业结合造成的问题经常吸引社会关注。如果微信不通过有效的资格审查对各类商业行为加强监管,恐怕类似骗局会越来越多,平台的商誉势必受损。

  只有执法部门和微信平台积极作为并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公众绷紧风险这根弦,提高警惕心和辨别能力,骗局将无处遁形,网络环境也会更加风清气正。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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