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谎称可帮办社保诈骗 获刑三年六月
2020-06-03 10:32:33
中国法院网讯(刘伟红 李红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汪某人民币85000元。
2018年12月初某日,程某在被害人汪某家吃饭时听到,被害人汪某想给其父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便产生诈骗汪某钱款的想法。程某谎称自己社保局有熟人,并提出大概人民币十万元就能帮忙办理社保,汪某信以为真。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程某以办理社保需打点关系、社保建档需交纳费用等理由,先后十三次从汪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85000元,所骗钱款被其挥霍一空。
2020年1月17日15时许,公安民警将程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8.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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