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冒充“高富帅”诈骗网恋女友钱财被判刑
中国法院网讯(尚国峰)已婚男冒充单身人士,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虚构身份信息进行网恋,一年内骗取网恋“女友”32万余元。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恋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8年12月,被害人赵某与祝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相识,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祝某隐瞒其已婚事实,谎称自己离异,并虚构身份等事实,骗取赵某信任。二人相识的第12天,祝某就开始了对“女友”的诈骗,“我在北京有套房,但是手头有点紧,这个月房贷还差几千块钱,你能不能先借给我”,被害人赵某对其充满信任,毫无防备地把钱转给了“男友”。
自此至2019年11月,祝某先后编造虚构自己是重庆某公司股东,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生产线需要用钱;其父在外地开车出事故,需马上赔偿对方,手头没钱等多个理由,向赵某借钱,共骗取被害人赵某325200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赵某除了将自己存款给祝某外,甚至还通过信用卡套现、向朋友借钱等方式筹集资金,满足祝某借钱请求。直到意识到上当受骗,赵某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许多婚恋诈骗案件中,受害人会被犯罪分子编织的虚假身份和人设所蒙骗,往往不能冷静思考,对对方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希望广大单身人士在婚恋时,要先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提高防骗意识,冷静思考,不能轻信他人,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谨防上当受骗。在征婚相亲和网络交友中,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金钱观,警惕“恋爱”陷阱、保持头脑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