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港澳台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工作综述
2020-06-05 08:55: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冼小堤
 

  2019年3月,在一场法院与台商协会联合举办的座谈会上,台胞台商提出期盼:“希望法院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投资创业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服务。”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迅速为他们推出“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2019年9月,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澳门籍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涉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当场作出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2020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通过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连线香港、广州、肇庆三地,10分钟完成了一起香港当事人跨境授权委托见证……

  随着两岸暨港澳人员交往日益频繁密切,经贸合作不断拓展深化,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工作面临新需求、新挑战。

  合作共赢,造福于民。2019年至今,人民法院全心全意为港澳台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两岸暨港澳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不断增进民众福祉提供司法保障。

  在司法领域继续丰富“一国两制”实践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持续深入。人民法院在司法领域继续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基本实现民商事司法协助全面覆盖。

  扩大互认范围——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纳入90%以上民商事案件,实现比国际公约、国家间条约更大范围的互认,促成两地民商事判决自由流通,大大减轻了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同时,安排的出台,标志着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律政司签署的《会谈纪要》完成了最后一步目标。

  共谋突破——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系内地与其他法域签署的第一份有关仲裁保全协助的文件,体现了中央对香港发展法律服务业、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务实支持,实现了更紧密的合作。

  “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司法协助互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不同法域间的沟通、合作日益频繁,让区际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得到更有效的法治保障,大大地助力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告诉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在肯定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协助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建立内地及港澳法院的民商事跨境诉讼通报及协调机制,减少三地法院对案件的重复管辖,以及解决三地不同法律的冲突及管辖权争议纠纷,节省法院资源。”

  实现科技与司法深度融合

  2019年是澳门回归20周年。20年来,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基本法为依据,先后签署三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实现了内地与澳门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面覆盖。

  提高协助质效——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签署《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的修改文本,这是双方首次对两地司法协助安排修改完善。自此,两地将以电子方式转递文书,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分中基层法院将直接与澳门特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大大减少了转递环节、提高了协助质效。

  共享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区终审法院经协商一致,共同建设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实现两地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案件的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追踪,用科技手段助力司法协助工作,使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惠及两地民众。

  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笑云对此给予肯定:“人民法院切实落实各项司法协助安排,进而初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中国区际司法协助合作体系,探索出一国之内不同法域间相互提供司法协助的新模式,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

  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是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大责任与光荣使命。2018年“惠及台胞31条措施”的出台,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2019年3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从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司法组织机构建设、扩大台湾同胞参与司法工作四方面规定了36条措施。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发布的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系统性、综合性措施,也是首次发布的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规范性、实效性措施。

  更全面的司法服务——

  天津市、上海市、安徽省、湖南省等地法院与地方台办等部门建立了涉台纠纷协调化解机制,合力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浙江省首个涉台合议庭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提供巡回审判、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一站式”服务;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并设在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的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接收港澳台青年学生开展知识产权司法实践学习、交流;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龙海市人民法院联合设立台胞台企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聘请了2名涉台纠纷台胞专职调解员和5名台胞特邀调解员,并确定每月10日为涉台纠纷联片调解日……

  “近年来,人民法院推出了一系列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惠台举措,为两岸同胞参与诉讼提供更加立体多元的便利,让广大同胞真正感受到涉台司法的实度、力度和温度。”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东门社区党委书记薛玉凤表示。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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