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旁听涉野生动物案件庭审
2020-04-23 08:39:35
中国法院网讯 (钟建林 李瑶俐)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上午10时整,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才坤敲响法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易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湖南省湘绣研究所刺绣部主任成新湘等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莅临旁听、监督和指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开始,易某陆续通过微信与他人联系购买象牙制品饰件,放置在其经营的店内准备对外出售。2019年5月22日,长沙海关缉私局根据线索,在易某处查获41件疑似象牙制品物件。经鉴定,上述物品中24件检材及3件检材部分材质为现代象象牙,净0.6045千克,价值人民币25 187.70元。
公诉机关指控,易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易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所举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当庭宣判:一、被告人易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一万元;二、扣押的象牙制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庭审结束后,李才坤率领院班子成员,与全国人大代表成新湘、湖南省人大代表柳建新和钟志鹏、长沙市人大代表杜有志、长沙市政协委员欧阳侨、芙蓉区人大代表胡再平和罗一辉等,举行座谈会,通报芙蓉区法院近期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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