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货店里销售“六合彩” 两父子获刑并处罚金
2020-04-10 08:43:40
 

    中国法院网讯 (元春华 艾小川)   未经国家批准,江西省金溪县的一对父子竟然在自家经营的南杂店里卖起了“六合彩”。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销售“六合彩”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两父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1953年出生的谢老伯是金溪县浒湾镇人,平常在当地浒湾老街经营一家南货店。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谢老伯在南货店开设“六合彩”业务,每周二、四、六分别开号。每期,谢老伯能售出2000至4000元不等“六合彩”,并在每期开奖之前将村民买好的“六合彩”特码单发给远在厦门的儿子,由其报给上线。如果有中奖号码,儿子就会返中奖号码金额的46倍给父亲,父亲只返给中奖者43倍金额,赚取三倍数的赢利。案发后,谢姓父子已缴纳违法所得共计3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六合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是共同犯罪。案发后,两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在销售“六合彩”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两被告人具有退赃情节,均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另外,谢老伯系年满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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