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子女被八旬父亲起诉 赡养费该不该出
2020-04-03 10:39:25
 

    中国法院网讯 (李锋钰)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刘某已是八旬高龄,目前和老伴生活在农村老家,一儿一女现也是六旬老人。兄妹二人本一直为父母的生活费用分担问题争执不下,现老人生病,又产生医疗护理费用等,矛盾更加激化。刘某无奈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兄妹二人每月支付三千元费用,并均摊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该案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调解。儿子小刘认为,妹妹虽然出嫁了,也应当负担老人的生活费用,自己也因为年龄大了,身体不适,经济压力较大,一个人承担不公平。妹妹则认为,平时也会为父母购置家用,并非没有照顾过,哥哥退休后有退休工资,生活应当富裕些,他多承担一些也正常。法官了解到,兄妹俩对照顾老人是没有异议的,只是二人平常联系较少,双方缺乏沟通,导致矛盾逐渐加深。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以后每月给予父母生活费用三千元,并分担医疗费用。小刘也表示以后如果经济允许,会替妹妹多分担些,兄妹二人纷纷落泪。

  不久后,法庭电话回访老人,老人称:“现在家庭和睦,儿女照顾的很好,感谢你们!”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