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法院司法白皮书:涉老案件呈“三升一降”现象
2017-10-26 15:51:27
     中国法院网讯 (李鸿光)  在传统的“重阳节”来临之际,10月26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再次发布了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如何在涉老审判中探索办案新思路,注重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开创涉老审判新局面,静安法院涉老审判庭交出一份出色的答卷。

  伴随着上海步入了老龄社会,静安法院的涉老审判案件骤增。从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底,收案数已突破3000件大关。同期结案数为2778件,结案率达到92.4%。从老年人的诉讼地位来看,在该时间段所办结案数2778件,老年人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的为1092件,占39.3%;老年人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的为993件,占35.7%;双方均为老年人的案件为691件,占24.9%。从当事人年龄层次看,低龄老人参与诉讼的比例较高,在2778件涉老民事案件中,涉及60岁至69岁老年人案件为1863件,占67%;涉及70岁至79岁老年人案件为618件,占22.2%;涉及80岁以上老年人的案件为297件,占10.7%,其中年龄最大的当事人为98岁。

  据该白皮书介绍,涉老审判案件呈“三升一降”的特点,其中涉权属、侵权类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合同类案件均呈上升趋势增幅超过20%;而特别程序案件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为69.4%。在发布会上法院法官介绍,民间借贷案件增幅明显,从2015年受理的133件,到2016年受理的233件,直至2017年1月至9月所受理的492件;涉老继承案数量持续居高,此类案件具有涉案标的高,被继承人遗产大多涉及房屋,房价上涨涉案房屋标的也攀升。除了遗产中的银行存款、现金外,股票、基金、股权作为遗产的也屡见不鲜;遗嘱效力频受质疑,审理中发现有些遗嘱形式并非符合法律要求存有瑕疵,此外还涉及到遗嘱笔迹鉴定、遗嘱形成时间鉴定、声纹鉴定等证据认定;继承人之间关系不睦,当事人单独操办丧事却要求将被继承人生前开销,一并在遗产中扣除,致案件事实查明困难,调解基础薄弱。部分老年人因法律意识薄弱,证据意识不强完成证明责任困难;或因传统的厌讼、惧讼心理,导致消极应诉,或刻意躲避法院,最终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该白皮书认为,审判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老年当事人适当倾斜,开辟涉老审判的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开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可适时对老年当事人采取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同时,在审判中加强普法教育,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等诸多便民涉老服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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