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发展大局 为复工复产再提速

2020-04-03 09:07: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鹏
 

  人民法院在国家和人民群众需要有效司法保障的关键时刻,必须担当起司法者的庄严责任,全力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复工复产再提速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以此全力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进一步呈现向好态势,各地企业和人民群众复工复产进程加快。在此关键时刻,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提高司法效率、提供法律指导、便民利民等多方面积极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无疑有力推动了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促进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积极主动作为是指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回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强调的是法院和法官如何积极履行职责,顺势而为。而更深层次上的积极主动作为是法院着眼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大局,主动为大局服务,提升司法效率所做的积极努力。积极主动作为与司法的被动性,也就是传统意义上认为的“不告不理”等司法的程序性规定并不矛盾。相反,在不违反司法的被动性原则的前提下,法院和法官克服一切困难积极主动提高司法质效有利于促进政治经济社会进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积极主动作为是人民法院服务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今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之年,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巨大战略机遇期,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需要人民法院提供强大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始终坚守的政治原则和司法理念,在国家遭遇重大疫情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正是人民法院、法院干警挺身而出,实践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关键时刻,法院干警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最大努力为国为民服务。能动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企业和劳动者恢复有序的生产和工作,有利于为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服务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一个多月以来,国家为治疗患者和防控疫情进一步扩展,出动数百万医务工作者救治病人,有的人付出生命代价,还有无数人在社区一线进行防疫执勤。此时此刻,人民法院大力践行司法为民意识,站在企业及人民群众的立场和角度去考虑问题,充分理解他们的困难和思想感情,尽最大努力提高司法质效,化解执行困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积极促进复工复产,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方便、工作就业有更多选择、稳定收入、出行更加自由等,将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

  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大力提高积极主动服务意识。要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科学设置区域、充分公开流程信息、加强科技立案、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快机制创新、流程再造,有效分流当事人,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建立多功能、软硬件设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采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设立导诉服务、登记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窗口,集中提供立案指引、文书送达、诉讼保全、委托鉴定、文书保全、材料收转、纠纷解决等一条龙服务;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建立诉讼自助服务一体机、掌上诉讼服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将两个“一站式”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打造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设立多元化解团队、分调裁审团队、立案服务团队、审判辅助团队、涉诉信访团队和审判管理团队,力求诉讼服务中心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系统化。要以尽可能全面高效的服务努力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水平,推动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

  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推进。一是要在努力提高审执效率上下功夫。对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法庭开庭不便,要努力加大互联网审执探索力度,继续扩大互联网审执的深度和广度,并在积极加大线上线下联合上下功夫。二是要在加大调解力度上下功夫。民商事案件提倡调解优先,积极主动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争取调解结案,尽力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要努力化解疑难信访案件。要压实责任,强化领导包案;明确时限,限期化解;正本清源,强化源头治理。四是要努力做好法律宣传指导工作。要结合办案,充分做好对企业和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指导,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使他们心甘情愿地服从法院判决,积极主动履行判决,并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达到“经一事,长一智”“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和能力素质。

 

 
责任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