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将“绊脚石”纳入司法巡查
2020-03-31 08:32: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辽宁高院将把群众来信反映较多的关于审限、司法辅助、执行“一案双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今年辽宁高院司法巡查内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绊脚石”。
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去年8月,辽宁高院出台《关于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等5个投诉举报制度。根据群众来信反映问题来看,退还诉讼费效率低、司法辅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多。为此,辽宁高院专门就相关问题开展调研、督导检查,与财政部门协调畅通诉讼费流转“绿色通道”,加强委托鉴定、评估机构管理,专门出台修订《诉讼费收退服务办法》《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并对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今年,辽宁高院决定将上述问题纳入司法巡查范围,对“微腐败”及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表示,今年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重点在6个方面“着力”“狠抓”,即着力“两个维护”狠抓落实、着力监督专责狠抓实效、着力突出问题狠抓整治、着力制度短板狠抓健全、着力正风肃纪狠抓深入、着力素能养成狠抓规范。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