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网络直播发布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
2020-03-02 14:30: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2月2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网络新闻发布会,辽宁高院邀请驻辽30余家新闻媒体通过微信群参加发布会。与此同时,辽宁高院新浪官方微博向广大网友全程直播发布会情况。据了解,这是辽宁法院历史上首次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以及制假售假、诈骗、寻衅滋事等5类犯罪。其中,被告人王某莹、杨某雨销售伪劣产品案是辽宁涉疫情防控第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30日至2月2日间,王某莹、杨某雨二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进行口罩销售的宣传,在买方确定购买后,二人从其上家张某(另案处理)处以每只12元至13元不等的价格大量购进劣质仿冒3M口罩,后以每只人民币16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9万余元。经3M口罩生产商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涉案口罩与正品不符。经辽宁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涉案3M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2月28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悔罪,遂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截至2月28日,辽宁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先后对21件涉疫情犯罪案件27名被告人进行审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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