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转好,在复工复产中发挥司法职能、做好法治保障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好法治理念和规则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才能有效地处理面临的各类矛盾纠纷,规范有序地推进恢复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给社会造成一系列问题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也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心理健康。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转好,进行恢复工作,并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发挥司法职能、做好法治保障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重要任务。恢复工作不仅是经济关系的调整、社会关系的修复,更是民众心理健康的疏导,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纠葛敏感、错综复杂,稍有处理不当,就会产生负面效应,影响政府公信。妥善处理这些情况必须紧紧依靠法律和相关制度,用司法手段规范有序处理,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恢复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保障恢复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针对恢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葛,刑法、民法、合同法等各类法律法规提供了完备的法制保障。要树立规范文明的司法理念,正确处理恢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因重大疫情所造成的情势变迁和不可抗力形成的大量诸如劳动关系争议,买卖、租赁、运输合同纠纷等经济类纠纷,需要法律规范的约束,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才能保障民事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人身和财产权利,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经济关系,恢复经济活力。
强化诉前调解职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国几千年来的儒家文化思想根深蒂固,老百姓有着强烈的“告人一状、十年不忘”的厌诉心理。“枫桥经验”和六尺巷“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美德故事久久流传,“各让三分”的调解模式成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的最有效手段。要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导入非诉讼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和萌芽状态之中。通过建立司法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组织等多部门参与的多元诉前调解机制,调解过程中融入“和为贵”思想、诚信意识和法治宣传教育,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形成谦容忍让的态度,使普通民众树立长远意识,及时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减少因财产分割、继承等产生家事纷争,减少亲情冲突、修复社会关系,增强复工复产的精神动力。
妥善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案件。增强人性化司法服务,强化司法程序中对破产企业的保护意识,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运营能力,暂时因用工紧张、资金链断裂、产能调整等原因陷入困境的企业,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债权人之间达成和解,促使企业进行破产重组,让企业重新换发生机,进入正常生产运转,为复工复产提供力量。推动政府和其他经济体综合运用税收减免、债务延期、经营结构调整、政策支持等方式,帮助受损企业尽快恢复活力。针对部分企业响应国家号召,为了应对疫情防控需要,转产大规模生产防疫物资,疫情过后出现的产能过剩、人员缩减、企业转型等问题,政府要提供帮助,司法要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正确引导企业转型,消化过剩物资,处理涉企相关法律问题时尽可能的倾注人文关怀,帮助为疫情防控做过贡献的企业减少损失。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恢复工作保驾护航。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司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维护了社会的安定有序。疫情得到一定控制后,更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利用疫情牟取暴利的经济犯罪行为,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严惩扰乱社会治安行为,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服务;依法打击钱权交易、商业贿赂、贪污、挪用救灾款物和严重失职渎职等职务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恢复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良性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妥善处理捐赠款物,引领互帮互助社会风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抗击疫情期间收到的大量社会捐赠金钱和物品,代表的是全社会的爱心,是对恢复工作的有力支持和对灾区人民的精神鼓舞,也是捐赠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焦点。要妥善处理与捐赠物资接收、分配相关法律问题,准确把握和界定相关行为的违法性,规范物资处置流程,并及时对违规违法行为施以惩处,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和捐赠制度的良性运转,赢得社会足够的信赖,引领互帮互助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激励更多的人力和资源融入到复工复产中去。
扩大司法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础,也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广大民众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的前提。在处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提前发布开庭公告,审判过程中进行庭审直播,法律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司法监督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等方式,使全部的司法裁判流程和内容公之于众,实现阳光司法,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向社会充分展示司法在保障恢复工作过程中的作用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成效,培育社会公众法治素养和规则意识,引导、规范恢复工作中参与者的社会行为,保障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
加强司法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法治素养。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媒体宣传手段,针对农民、企业等不同宣传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以典型案例和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创造恢复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司法工作人员要树立司法为民、主动服务精神,深入社区、企业一线,了解特殊时期的矛盾焦点和存在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通过典型的案例宣传,使社会活动参与者主动检视、规范自身行为。制定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见,向一线企业不定期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告知单,帮助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加大指导性司法建议力度,对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发现的具有共性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制作司法建议书,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为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通过多形式的司法保障服务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和规制功能,规范社会行为,预防法律风险、树立诚信理念和规则意识,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诉讼措施,让司法充满人文关怀。受到疫情的影响和打击,民众心理更为脆弱,需要更多的人文关怀以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对发生的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办案流程、减免诉讼费用、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帮助受灾企业和发生矛盾纠纷的广大人民群众获得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帮助,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实现定分止争、排忧解难,使之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复工复产之中。
复工复产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法治手段,优化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依托司法服务来调整、修复社会经济关系。只有树立好法治理念和规则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规范行为、价值指引的职能,才能有效地处理面临的各类矛盾纠纷,规范有序地推进恢复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