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叙州:疫情防控引纠纷 多元方式速化解
2020-03-05 14:38:13
中国法院网讯 (吕双江 李乐) 肖禾 摄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各地政府采取人员管控、登记等措施充分排查外来人员、限制群众聚集,防止疫情扩大传播。但因工作方式不得当,或少数群众有情绪,既有可能引发了争执、抓扯,造成健康权纠纷。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就采用多元调解方式化解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2020年2月3日,被告唐某作为叙州区柏溪街道某村民小组组长,接到涉疫防控任务并投入工作。在入户登记外来人员时,因涉及原告尹某的亲戚是否属于应当登记人员、以及尹某一家是否构成聚集等问题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导致尹某受伤。2月26日,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唐某赔偿原告尹某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3024.4元。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通知涉疫合议庭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尽力将案件化解在源头。涉疫合议庭成员经研判后,立即通知尹某、唐某以及其所在村组干部,组织进行调解,尹某同意暂不提起诉讼。在法官主持下,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于3月2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1、双方都存在过错,应当负相应责任。2、唐某赔偿尹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1000元。3、双方不再因此事再发生矛盾纠纷。后原告尹某、被告唐某向叙州区法院申请对以上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叙州区法院当即立案,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得该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鉴于涉疫纠纷的敏感性、特殊性,叙州区法院抽调各业务条线骨干力量成立涉疫案件专门合议庭,对涉疫案件提前研判,专门专业予以审理。同时,积极与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相关部门等相互配合,使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诉前,也使该地疫情防控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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