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不交物业费 法官电话调解化纠纷
2020-03-04 10:20:19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李明玉)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案不延误,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话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居住在聊城市某小区的吴某,2017年至今一直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工作人员多次索要无果,将吴某诉至法院。
吴某答辩中声称,不是无理由不交物业费,而是对某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感到不满,自己花100多万元买的房子是要居住一辈子的,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但是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没有达到自己所交物业费的标准,多次给物业公司提意见,也没有反馈,是物业公司违约在先,是物业公司不负责,不尽责。
赵昕及其团队与原被告双方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当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防死守,门岗老同志24小时值班,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吴某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这份敬业精神深深感动,向物业公司捐赠了40箱啤酒。疫情无情人有情。这也正是该案的突破点,赵昕立即与物业公司经理电话联系。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物业公司经理爽快地表示,愿意就物业费和滞纳金予以让步,并积极改进公司的工作方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最终,原告物业公司和被告吴某达成协议,吴某一次性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业主和物业出现矛盾很正常,双方应该积极换位思考,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如果原因出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上,就应该尽心尽责尽快帮助业主解决,而不是推诿扯皮;如果原因出在业主自身素质上,就应该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形成联动、互动机制,物业管理就能走上正轨。”赵昕如是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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