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首例远程庭审刑事案件当庭宣判
2020-02-26 10:48:26
 

    中国法院网讯 (王立坤)   2月25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设备、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认罪认罚的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这是疫情防控期间三河法院网上开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本起案件,被告人丁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现羁押于三河市看守所。为保障庭审过程顺利进行,该院技术人员对庭审系统和设备反复进行调试,并与看守所积极协调,以确保庭审视频画质清晰、语音通畅。随着法槌的敲响,这起隔空审理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庭,法官通过在线视频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紧凑高效。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4日凌晨2时40分许,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某烧烤店,被告人丁某某伙同他人持折叠刀无故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殴打,致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受害人经鉴定为轻微伤。被告人丁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某与同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丁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另鉴于其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丁某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庭审顺利结束,在满足案件审理需求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

  在疫情防控的攻关时期,三河法院采用远程提讯系统,连线看守所,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机关与被告人“零接触”,降低了提押过程中的疫情感染风险,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确保了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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