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一审宣判
三名被告人领刑受罚
2020-02-26 09:13: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镇 方芳 徐志林 陈晓坤
 

  2月24日,福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3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件,涉案的3名被告人依法分别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月28日至29日,被告人黄某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之机,在没有N95口罩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其本人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崔某等5人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并将骗取的钱款挥霍一空。仙游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400元。

  1月29日至31日,被告人林某假借销售防护口罩、护目镜等防疫物资的名义,通过微信发布虚假销售信息,骗取他人款项1.4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为退清全部赃款。1月27日至30日,被告人谢某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款项5431元。此前,被告人还有其他诈骗行为,骗取他人款项3488元。安溪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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