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骆志雄 魏正雄 曹俊英 郭秀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如何避免人员聚集,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福建省三明市两级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依托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他们发挥“互联网+”作用,优化提升12368便民服务热线和网上办案办公平台,“隔空”开庭审案,开启网上庭审模式;把立案、质证、调解、送达、信访等工作在网上进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降低疫情防控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
送达服务“线下转线上”
“您好!这里是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中心,您与李某某合同纠纷案件定于2020年2月19日开庭……开庭时,请带好口罩。”
“您好!由于疫情影响,您与陈某某民间借贷案件将延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我们将提前通知你。”
2月3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三明中院送达中心全体干警就开始忙碌了起来,手机、座机、微信、QQ……他们利用一切电子化工具和通讯设备,不停歇地联系着当事人、律师,保障“疫中”庭审活动不耽搁。
法院送达工作涉及当事人多,接触面广,防疫攻坚战时期,为减少人员接触,防范诉讼当事人流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三明中院送达中心将线下送达转为线上送达。
为了提高效率,该院整合资源,实现送达人员团队化、送达流程一体化、送达手段智能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诉讼服务。
截至2月7日,中心为53件案件156人次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其中电话沟通160余次,电子送达133件次,邮寄送达23次。
“微信庭审”助力解纠纷
“原、被告,听得见吗?”
“可以,非常清晰。”
“好的,现在开庭。”
2月11日9时,梅列区法院首次通过微信庭审模式,顺利审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法庭内除了佩戴口罩的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外,空无一人。
由于原告居住外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承办案件的法官谢清为避免当事人因人员密切接触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提前充分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采取微信视频方式如期开庭。
通过建立审判人员、书记员与当事人在内的微信群,让当事人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和书记员的电脑桌面清晰显示,书记员通过视频连线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庭审开始。
结束后,将开庭笔录传送给当事人,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在微信群内确认,并及时提交证据原件。
法官在法庭,当事人在家,仅30分钟,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远程庭审顺利结束。
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零接触”立案
“不用担心,我可以教你如何线上操作,很方便,马上就可以完成立案程序。”2月6日,大田县法院立案庭的干警小高通过电话指导农民工老陈,帮助他在移动微法院APP上顺利立案。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案情不复杂,但是,经大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的15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现又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老陈不敢随便出行到法院办理立案程序,便打电话向法院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推行“弹性办案、刚性战疫”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电话微信等平台“零接触”处理矛盾纠纷。
春节后上班仅4天,大田县法院已接受咨询50余人次,网上立案16件,线上调解1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接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