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 拒执人受感动 主动履行赔偿费
2020-02-20 22:13:2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您好!杨法官吗?我是被执行人刘某,这些天,看了全国医疗工作者奋不顾身,支援湖北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报道,深受感动。现在我想通了,张护士那个医疗赔偿费,俺一会儿就转到贵院执行专用账户上。”2月19日,正在整理卷宗的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敬文,接到这个电话后,笑逐颜开,立即将此消息告诉给了申请执行人——某医院护士张某。

原来,2018年6月的一天,某医院护士张某随医院救护车外出接诊途中,被刘某驾驶的运输车辆撞伤,致左腿骨折。后经当地公安机关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负责任。张某受伤住院20多天后,痊愈出院。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8年10月19日,依法判令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6.8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同年12月23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生命健康权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杨敬文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住山东省聊城市,且距离民权县较远,遂通过邮寄方式,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

为了解此案,进一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杨敬文带领执行干警先后四次赶赴被执行人刘某所居住的村庄。均因找不到人,而无法结案。

杨敬文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无奈,杨敬文将刘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同时,征得申请人张某的同意,对此案件适时进行了“终本”。

尽管案件“终本”了,杨敬文一刻也没有忘记此案的执行工作,经常隔三差五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刘某的银行账户。但一点收获都没有。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被执行人刘某像人间蒸发一样,音讯皆无。2月19日,正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攻坚时期,杨敬文突然接到刘某要求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电话,自然是欣喜万分,感叹不已。

“滴玲玲”,杨敬文正在遐想之际,刘某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刘某请求杨敬文将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号发过去。杨敬文一边输着执行专用账号,一边叮嘱刘某,出外办理转账手续时,一定要戴好口罩,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切停当,趁着间隙,杨敬文又加了刘某的微信。果不其然,一个多小时后,刘某将银行转账手续拍成照片,发了过来,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

经与申请人张某沟通,张某也深受感动,主动谅解了刘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至此,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案结事了,双方满意。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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