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度过一个欢乐安详的新春佳节,1月14至15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春节前夕开展“暖心冬日”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对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开展执行。
躲了三年,在被窝里被捉,罚!
“谢谢你们,我等了三年,终于在过年前拿到工资了。”申请人余某拉着执行干警的手动情地说。
2016年,余某在建筑工地为王某提供劳务,有3万元的劳务工资尚未拿到。经多次索要无果,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万般无奈之下,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询了王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前期执行过程中也一直未能找到王某。执行法官与当地村民沟通后了解到,王某经常在外不回家。
1月14日晚9点,执行法官再次前往王某家中,将在被窝里的王某逮个正着。王某一脸茫然,知道自己再也躲不过去了,立即支付了所有案款。至此,经过三年的执行,本案终于得以执结。鉴于王某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赡养老人义不容辞他终于意识到错误
胡老太膝下有三子一女,子女因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胡老太诉至法院,经调解,约定四个子女每人每月向胡老太支付赡养费200元,但是其中一个儿子方某却一直未能如约支付,共计拖欠赡养费3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顺利找到方某,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批评教育,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支付了赡养费,并拿了猪肉、大米、食用油等年货亲自送到母亲家中,让胡老太能过一个温暖的春节。同时,方某保证,将会承担起自己的赡养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
执行≠拘留双方达成和解,皆大欢喜
陈某在2018年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腿部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赵某需承担10余万元的赔偿款,并不富裕的赵某无力支付如此高额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也一直消极应对。
法院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面对执行法官的突袭,赵某一直恳求法官不要拘留自己。“执行并不等于拘留,找你是为了解决问题,处理好纠纷……”经过一番耐心解释,赵某主动提出,先向陈某支付1万元赔偿款,春节后外出打工,会将所赚工资的一半用于支付赔偿,直至付清为止。
陈某对此也表示理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