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执行无折扣 鸭绿江畔送温暖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持续攻坚,坚持为民讨薪“不打折”,继为200余名四川籍农民工讨回190余万元施工款后,又通过以法施压、以情释理,将剩余的约11.5万元尾款分文不差的执行到位,不仅为远隔两千多公里的四川籍农民工拿回了“血汗钱”收获高度赞誉,更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捍卫了执行公信力。
刘某等200余名四川籍农民工申请执行外省某建设集团辽宁分公司施工费案件于2019年2月立案执行,但该案被执行公司名下多个账户已被全国多个法院查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状况堪忧,加上申请执行人、民工代表刘某无法提供执行线索,该案曾一度陷入僵局,但是经过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攻克难关,通过调查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保证金资金,让其“露出马脚”,迫使其履行执行义务,在“十一”前顺利将190万元施工款执行到位,但仍有2万元执行费和9.5万元利息没有到位。
新年将至,面对执行的尾款还没有帮农民工拿到手的现实情况,执行局干警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工的事无小事”,尾款就像大坝的缺口,看似数额不大,如不能有效执行,亏的是农民工,溃的是民心公信力。为了让他们的辛劳付出有所回报,过一个舒心年,执行局连旭东法官秉承着“有瑕疵的公正不算公正”,干执行要有“强迫症”的精神,第一时间与该外省建设集团公司相关责任人取得联系,告知其还有部分执行义务尚未履行,不能因为“大头”已付就抱有侥幸心理而逃避尾款义务的履行,同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执行义务将面临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甚至导入拒执罪等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该公司还有其他三起执行案件尚未履行法定义务,连法官
又耐心劝导其应为自身发展全局考虑,积极配合执行,为开展经营活动创造有利条件。最终,该公司终于认清形势,与民工代表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将11.5万元尾款悉数给付,并将本公司剩余的三起案件执行义务全部履行。拿到尾款的刘某喜极而泣,连连夸赞丹东的执行法官最优秀,振兴法院最负责、最暖人心。
本案的成功执结,着力体现了振兴法院对于提升执行质效的无限追求,不仅致力于帮助当事人解决执行款项中的“大头”,更执着在“小数点后”做文章,坚决不在执行这个关键环节“打折扣”,始终坚持矫枉过正、锱铢必较的严谨作风,以近乎“偏执”的负责精神,切实让群众从整体上看公正,从细节上看态度,更好地履行执行工作维护权益的使命,真正地坚守执行工作服务人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