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阻击病毒,不阻挡执行脚步
2020-02-16 14:49:0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谢雅琴 刘宗祥
 

“现在防疫形势这么紧张,没想到执行法官还在坚守岗位,通过微信执行的方式帮我解决了这个麻烦事,真是辛苦你们了,谢谢法官!”这是申请人田某在电话中向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宗祥表达的感激之情,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申请人田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发生诉讼,后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标的五万元,但因未查得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始终未找到被执行人蒋某某,该案于2017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

近日,申请人田某在蒋某某住处偶遇回乡过年、因疫情未能再度外出的被执行人,遂电话联系法官告知此事。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即询问双方是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确定双方防护措施采取到位后,执行法官遂告知,因疫情防控,双方当事人又在外地,为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现决定采取线上办公方式,与双方进行微信沟通,希望被执行人蒋某某配合,并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接触并不代表人民法院就对拒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没有办法,必要情况下,我们一样会采取强制措施。特殊时期,望彼此多些理解,况且交通事故发生,申请人的身体健康本就受到了一定的损伤,如果被执行人在赔偿款上还要拖欠躲避,让申请人再度承受心理上的重压,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最终,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同意现场支付,但因钱款不足,希望申请人做些让步,最终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三万元,该案就此了结。

特殊时期,特殊应对。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耽误,我们的执行法官始终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及时有效的处理线上接待中的问题,做好“疫情攻坚”与“执行攻坚”的排头兵。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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