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面临战“疫”大考
2020-02-19 23:29:52 |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 作者:赵志刚
防疫抗疫特殊时期,对执法司法工作者而言,既是大战,又是大考。
近期,在防疫抗疫特殊时期,已经暴露出一些执法不文明问题。比如,执法人员当街扇群众耳光,把不戴口罩的人绑在树上示众等等,还有一些让人恐惧的标语:出门打断腿,还嘴打掉牙等等,无疑会严重影响执法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会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特殊时期,执法司法机关更要严格依法把握好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处理问题不能越重越好,否则,执法司法上的瑕疵,在疫情过后就会成为次生法律问题。
个别地方公布的典型案例“一律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等提法,经不起推敲。要严格参照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落实具体适用罪名的规定,例如,应当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就不能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前者顶格判刑才三年,后者起点刑就是三年,孰轻孰重,清晰可见也。具体案件的定罪量刑,无不体现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种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理念。
特殊时期,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发挥特殊作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涉疫情防控指导性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为党和国家分忧,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化解矛盾纠纷,以高度的检察自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案件准确定性严格把关,坚决拦截法治产品的残次品,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