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占用消防通道”必须提高违法成本

2020-01-11 08:49: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樊树林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消防法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消防通道的重要功能,同时也需提升违法成本,通过加重处罚来震慑心怀侥幸者。

  1月1日下午,重庆渝北加州花园小区发生火灾事故,大火从2楼迅速蹿升到30楼,火势十分凶猛,幸运的是这场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此外,对于火灾发生后网友爆料的小区周边消防通道被隔离桩、停放轿车占用的情况,也有了新进展。目前,小区内挡住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已全部拆除。

  消防抢险就是和时间赛跑,和生命赛跑,消防通道因此被誉为生命通道,故而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在抢险救火等关键时刻,消防车辆无法抵达目的区域。

  新年第一天重庆渝北加州花园小区发生的火灾,由于该小区的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和路桩阻塞,消防队员只得把路桩全部锯断,小区居民更是合力掀翻了一辆占据在消防通道上的私家车,才保证消防车顺利抵达现场,这场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算是幸运之至。但幸运不可能时时发生。2019年12月2日,沈阳浑南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大火,就是由于消防通道被堵,6分钟火苗就窜到了25层楼顶,造成了很大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机构等多部门公布的估算数据,我国每年因为消防通道被占用和应急车道被占用耽误救治而死亡的人数约为400多人……可谓触目惊心、令人心痛。

  占用消防通道,不仅仅是缺乏社会公德,更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除了罚款之外,还可以处以拘留。

  法律就挺在那里,但令人遗憾的是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却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许多人对于火灾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身边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属于小概率事件,因此不懂得防范,任性而为;另一方面,尽管消防法颁布了多年,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市民对其知之甚少,对消防通道的重要功能认识更为欠缺。目前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只是在造成重大事故的时候,车主才承担刑事责任等重大法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事故,只承担500块钱的罚款。这样的处罚无异于隔靴搔痒,怎能引起人们对消防通道的重视呢?

  安全生产方面有个“海恩法则”,那就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如果平时不能防微杜渐,那么更大的灾害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消防法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消防通道的重要功能,也希望立法部门能根据目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局面,提升违法成本,通过加重处罚来震慑心怀侥幸者。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