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2020-01-10 22:24:5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刘奕湛
 

  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民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时常遭受违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甚至是打击报复。袭警行为不仅损害民警的生命健康,更是对国家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权威。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公安民警辅警正常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和辱骂殴打事件,给民警执法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峻挑战。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突出了实际操作性,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袭警违法犯罪是对民警履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职责的严重削弱,如若放纵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会变得更加有恃无恐,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会更加无所顾忌,终将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有利于保障民警更好地履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职责。

  刑法关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加大了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意见对使用暴力袭警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体现了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有助于遏制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趋势。

  营造遵法守法良好社会风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次,意见中的各项内容向公众进一步强调和宣示民警的执法行为代表着国家,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落实好意见,预防和惩处并举,将有效消除滋生袭警违法犯罪的土壤。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