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试点应用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系统
2019-12-23 09:56: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闫晨 董占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关于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系统配置方案》,同时在新源、沙湾、昌吉、阿克苏、疏勒5个县(市)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应用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系统。
该繁简分流系统设置27个关键要素、基础要素、参考要素进行自动赋分,根据赋分情况得出繁简案件建议。系统所确定的繁案、简案建议供程序分流员作为案件繁简分流参考,是否确定为繁案、简案仍由程序分流员决定。
新疆高院要求各分院、中院要充分认识推进繁简分流系统应用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全区法院繁简分流系统培训方案》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好相关人员参训。以繁简分流系统应用为抓手,认真落实“分调裁审”机制要求,科学调配和运用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标。
新疆高院同时要求试点法院要高度重视繁简分流系统应用,种好“试验田”,当好“先行军”。选好配强程序分流员,尽快熟悉繁简分流系统配置,做好数据录入。注意在具体操作中关注系统配置要素的科学性,检验系统提出繁简建议的准确度;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认真总结应用系统的有益做法和经验,为繁简分流系统在全区法院应用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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